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公租房(低收入家庭)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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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2月27日发表
根据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府办发【2021】20号)的规定,经保障家庭申请、社区初审、古东关街道办复审、民政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协查、住保办终审,退伍军人需优先调配公租房的对象1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拨打住房保障股电话(0818--8939866)。现将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对象公示如下:
状元社区: 刘代权
万源市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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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6:09: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