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公告
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十四五”布局规划》等文件要求,决定自2023年3月6日零时起,启用2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监测点位,届时对过往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进行信息采集,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现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监测点具体位置公告如下:
1、X013邹马线监测点,X013县道K5+450(双向);
2、X011冶水线监测点,X011县道K7+800(双向)。
该系统经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检测所得数据将依法作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处罚证据。请广大运输业户和驾驶员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安全合法运输,严禁超限超载。
特此公告。
烟台市牟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