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新丰街道樊赵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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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2月01日发表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1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申请。经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申请单位 | 经营性质 | 医疗机构类别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主管单位 |
1 | 新丰街道樊赵村卫生室 | 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 村卫生室 | 刘强国 | 变更主要负责人 原法定代表人:樊志崛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童小军 | 2020.07.04至2025.07.10 | 区卫生健康局 |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29—83969392。超过公示期如未收到有关意见,视为无意见。
西安市临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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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9:14: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