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专业市场经营秩序实行划行归市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区专业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市容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翠屏区城市形象和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城区专业批发业态分步骤实行划行归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统一布局,划行归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引领、依法依规、联动共管”的原则,对城区农产品、粮油、农资及日杂小商品等批发业态统一布局,实行划行归市管理。
二、企业积极引导,政府主动服务。城区有相关批发、仓储冷链业态的批发市场应加快市场建设,完善市场配套设施,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吸引和扶持商户入驻,尽快投入运营。政府相关部门主动服务,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有序推进划行归市。
三、划归市监督管理职责。区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消防、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按职责权限分阶段、分步骤对城区现有农产品、粮油、农资及日杂小商品等批发业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消防、交通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脏、乱、差的经营者及流动摊贩依法整治,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对拒不规范经营或妨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的,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此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