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2022年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2022年放心
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攀枝花市仁和区2022年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攀枝花市仁和区2022年放心舒心消费
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22年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2〕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紧扣区委一二三五六总体工作思路,构建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持续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让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更加稳固、市场秩序更加公平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信用体系更加完善。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机制
1.建立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信用体系。依托省、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开展消费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商秩规发〔2019〕222号),以信用监管、信用促进为着力点,推进商务信用建设。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投诉信息披露、经营者黑白名单、典型案例曝光、行政约谈等工作机制,曝光不诚信经营者,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信访局、区综合执法局、南管委、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各乡镇(街道)、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消委会)
2.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建立完善12345、12315政务热线和投诉举报业务办理部门协同处理流程,及时接收、受理、转办、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对投诉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提升投诉举报按时处理率、调解成功率和诉转案办理率。开展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为监管执法提供支持。
牵头单位:区信访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南管委、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各乡镇(街道)、区消委会
3.拓展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建立消费维权司法援助机制,推动消费纠纷调解处理与多元化解对接机制建设,落实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综合运用调解、仲裁等有效手段,积极化解社会反映强烈的维权问题,努力降低群众消费维权成本。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南管委、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各乡镇(街道)、区消委会
(二)提升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综合管理水平
1.加大重点领域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力度。
(1)日用消费品消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开展质量抽查,严厉打击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费者质量安全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制假售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问题,加强质量监管和风险防范,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南管委
(2)电子商务消费领域。加强对电商平台的检查督导,落实平台责任义务,督促平台积极引导自然人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主动登记,约束入驻平台网店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强化部门联动,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工作方式,开展网络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在监管创新机制上联动发力,集中整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培育建设一批优质消费类电商平台。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局、区税务局、攀枝花邮政局仁和区分局、南管委、各乡镇(街道)
(3)交通运输消费领域。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升群众出行服务。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规范发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提升客运场站乘车环境,提高道路客运、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服务质量水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实施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强对车辆维修行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净化维修和驾培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区经信和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南管委、各乡镇(街道)
(4)医疗消费领域。完善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质量同质化、规范化管理。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全面落实预约诊疗,大力开展远程医疗,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建立健全三调一险、警医联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推进医疗纠纷处置规范化。开展预防接种、医疗乱象、非法微整形和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等群众关心问题的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医疗三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诊疗行为惩处。推进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信用评价和信用记分管理,研究开展监管信息归集公示。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责任部门:南管委、各乡镇(街道)
2.持续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规范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等市级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标准,巩固和强化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规范单位(示范单元)、线上消费纠纷和解(ODR)、企业、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先行赔付经营者、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提升经营者消费维权自律意识。继续在已发布标准的行业企业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规范单位(示范单元)创建工作。2022年完成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规范单位25户;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0户;市场主体创建ODR单位5户;先行赔付承诺单位1户;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2户。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南管委、各乡镇(街道)、区消委会
3.深入开展消费环境优化提升专项治理。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开展运输市场、医疗消费、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电子商务网剑行动4个专项整治,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南管委、各乡镇(街道)
(三)提升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满意度
1.进一步发展康养产业。推动康养与旅游、度假、运动、医疗、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普达阳光康养旅游度假区建设,积极申报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打造康养示范社区、示范村。力争2022年建设市级康养示范社区或示范村各1个。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前进镇
2.进一步丰富消费业态。以华芝广场、银泰城等现有商圈、商城为示范点位,丰富文创体验、餐饮娱乐、舒心购物等业态,力争每年成功引进品牌首店3个以上。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部门:区文广旅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树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识,围绕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组织保障作用,加大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力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机构和职责,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清单,切实履职到位,提升建设成效。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宣传、政法部门的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按照消费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主动认领任务,建立台账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股室),层层压紧压实目标责任,特别是日用消费品、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医疗消费4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突出整治实效,切实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三)营造共治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多种媒体作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对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教育,及时宣传报道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动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消费环境建设,全面营造消费环境建设社会共治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在工作推进中要注重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强化信息沟通。4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于10月8日前将整治方案报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级各有关部门、南管委、各乡镇(街道)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五)加强督查考评。各牵头部门要建立督导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评,对工作推诿、履职不力的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