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关于金城江区河池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审计局审计报告(金审投报〔2021〕4号)的意见,审计组对河池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造价公司违规转包承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河池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项目’)项目采纳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信息,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安全质量。
整改措施:今后我局严格落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内容,抓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材料的审核,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二)工程发包给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的设计单位
整改措施: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已把不按合同要求支付的岩土勘察审计费和施工图纸审计费共计10130元退还到河池市金城江区国库中心。
今后我局开展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逐项落实到位。
(三)工程施工图设计和监理委托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存在客观原因:2014年11月20日河池镇中心小学(旧)教学楼被鉴定为D级危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急需推倒重建,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学生又没有地方上课,只能安置在临时搭建的活动板房里授课,学生和家长意见较大,并授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加快重建、特事特办、简化相关工作流程,因此忽略办理政府采购备案。
整改措施:今后我局开展的项目要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精神,依照政策内容要求,要与时俱进,并且与当前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效结合,及时落实到位,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
(四)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不到位
由于该工程项目在提交竣工结算材料清单时,监理单位所提供的监理材料内容比较多,可能有漏送的材料。
整改措施:1.现在监理单位已把漏送的监理资料送上(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等资料)。2.今后我局认真学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内容精神,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责任意识,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并且将施工全过程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在案。
(五)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工期严重延误
工期延误原因:1.原施工图纸设计一楼层高为3.6米,符合普通教室设计标准,为应学校要求及实际需要变更一楼为高架层(4.5米)。2.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安处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3.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受雨季影响。
整改措施:今后我局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条款内容,领悟法规精神,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如有主观或客观造成工期延误的要述明原因,并且办理相关手续,不许停留在口头约定。
(六)多计工程造价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审计局出具该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造价金额为6119263.26元,我局予以认可。到目前为止财政累计拨付517万元的工程款,我局尚欠949263.26元的工程项目尾款未支付。
整改措施:1.由于该工程项目剩余资金已被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收回,现在我局重新向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申请支付该工程项目结余尾款金额为949263.26元,申请材料正在申报中。2.督促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严格按照“从事价格结算活动,必须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的规定要求实施。3.今后我局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监管,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