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打造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新引擎,促进产业兴旺和城乡融合,全力推动我区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加工业提档升级。
二、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粮油、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蚕桑、畜禽、水产品、中药材等重点农产品的加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改造升级等。
三、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对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围绕农产品加工开展生产、收购、加工、流通销售和仓储等各环节而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进行贴息。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环节,用于购置农产品产后净化、分等分级、烘干、预冷、保鲜、包装、检化验和生产加工设备,建设加工基础设施。
四、资金补助方式
贷款贴息。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承担主体。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且企业原料加工生产基地主要在我区,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有主营加工产品。
(三)计算补贴总额。按2019年1—12月期间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进行补贴,此利息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贴息补助的部分,不再重复贴息,未获得过补助的部分利息,可申请本项目补助资金。
六、实施区域和承担单位
项目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由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申报。按照“放管服”改革和权限下放工作的要求,我厅不再直接审批指定具体项目承担主体,仅根据市、县(市、区)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各市、县(市、区)补助资金额度,待资金下达后,由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任务清单组织项目实施。
七、申报数量及规模
市、县(市、区)所申报项目承担主体个数不限,单个项目承担主体申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八、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申报书内容应包括: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项目的建设情况(目标任务、功能布局、创建重点建设任务、运营管理、投资效益、带动农户、环保评估、政策措施、创建举措)、补助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管理等内容。
(二)申报要求。每个项目应按照申报书要求单独编印一册项目申报书。各市农业农村局将负责汇总各县(市、区)项目,填报《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项目申报汇总表》,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邮箱gxnyncpjgc@126.com。
九、联系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联系人:谢启凡,联系电话:0771-2182917、181****9900。
(象州县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项目申报请与象州县农业农村局张翼张主任联系,联系电话180****8396)。
***: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