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2022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监督评价工作。
一、检查实施情况
本次监督评价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1年度执业情况,包括监督检查与评价两部分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确定了本年度检查对象: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楚信功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瑞通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6月至8月,派出检查组开展工作,检查采取书面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少于5个的对全部项目进行检查,8家被检查单位的项目总计为20个。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采购项目检查中,存在信息公告不完整(未在公告中明确采购需求)、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对应、评审指标不量化、未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审核内容、采购文件未明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等共性问题。
本年度自愿参与评价单位共五家,在代理机构评价中,扣分主要集中在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方面,主要突出在人员及培训、采购文件编制、组织评审、信息公告、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等方面,其次为企业管理情况方面。以上五家评价对象中,均为成长型,平均评价得分为74.56分。
三、处理情况
针对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整改。相关代理机构能够认真对待不足和差距,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了区财政局。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并严格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采规〔2022〕3号)文件要求,对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记分考核。同时,结合代理机构评价检查工作以及日常检查结果反馈情况,促进代理机构不断规范化、专业化,营造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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