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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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五一”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五一”和汛期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二、督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及全区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区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近期来宾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部署落实“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二)防汛防御台风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和应急准备工作、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等情况。
(三)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
(四)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情况。
(五)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
(六)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七)开展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及维护行业稳定等工作情况。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为主,采取重点抽查、查阅台账、督导问题、问询谈话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对象
重点抽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两客一危”等重点企业、港口水运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
五、人员安排
第一组(负责检查兴宾、合山、忻城)
组 长:李 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卞根生 市港航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叶善兴 市公路发展中心科员
邹剑锋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员
覃庆广 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科员(联络员,电话:189****7588)
第二组(负责检查金秀、象州、武宣)
组 长:黄大乘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韦保东 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晓文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员
韦国维 市港航发展中心科员(联络员,电话:187****2361)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隐患,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二)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各督查组在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形成工作报告报局安监科,我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收到通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报我局。联系人:陈惠军,联系电话:0772-4270858,邮箱:lbsjtjajk@163.com。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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