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普法宣传助力环境保护
市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使环保意识和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用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法治保障,通过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广泛开展涉及环境保护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担负起司法行政系统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使命。
发挥普法宣传职能,营造环境保护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切实履行“七五”普法牵头揽总职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我市“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出环境保护工作普法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出台相关文件,分解普法宣传任务,确保全市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大力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环境保护宣传不留死角和盲区。在法治宣传活动中,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宣传内容,通过制作环境知识活动展板、编写大气治理“三字经”和发放防治环境污染宣传彩页,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生活方式,使绿色发展理念和环保意识深入人心。三是以“七五”普法规划为重点,利用传统宣传模式和现代宣传载体营造良好环保氛围。在全市60余块法治宣传栏内登载“同呼吸、共责任、齐参与,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的环保知识宣传。利用“高平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编印、制作并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彩页30000余份,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发挥服务保障职能,为环境保护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环保理念,增强法律服务人员宣传和维护环保的自觉性、主动性。鼓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支持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办理各类涉法涉诉环保案件中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二是积极组织律师参加调处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律师参与环境保护的纠纷调解和诉讼代理,提高律师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工作,降低环境污染受害者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免除申请条件的审查,实施开展环境污染维权、理赔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提升环境污染侵权救济的参与度。
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大力化解环境保护领域矛盾纠纷。广泛动员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定期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潜在的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及隐患苗头,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列出矛盾纠纷问题清单,摸清纠纷缘由,及时调处化解。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开展环境保护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活动。 (郭景红 赵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