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机化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1月20日上午,在太原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我市被表彰为2009年度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是全省受表彰的20个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之一。
2009年,市委、市政府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作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晋城市有关农机化发展的方针政策,以购置补贴增装备、作业补贴上水平、强化培训提素质、完善体系拓市场、优质服务保安全为手段,认真实施农机化示范县(市)、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推广旗帜县、玉米生产机械化、秸秆还田等一批国家和省级农机化重点工程项目,开创了我市农机化工作新局面。截止2009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5.6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6956台,完成保护性耕作应用面积13万亩,秸秆还田面积24万亩(其中玉米秸秆还田12万亩),机械化化肥深施面积39万亩,玉米机收面积3.2万亩,耕、种、收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8.7%,实现农机经营总收入1.5亿元,纯收入6900万元,为我市农民人均增收172元。
据悉,这是我省近30年来首次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农机化工作先进县(市)进行表彰,也是我市今年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受表彰的唯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