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启动
1月20日,盂县率先完成了全县范围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工作,标志着我市首批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正式启动。我市预计将为10.52万名65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待遇210.5万元。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自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市人社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坚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全力开展政策宣讲、数据采集、信息比对、待遇发放等相关工作。
我市人社部门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坚持上下联动,全面统筹资源,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组织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协管员,通过走村入户、村级广播、微信群、LED显示屏等,提供“点对点”“一对一”帮助指导,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和参保登记,发放宣传资料15余万份、张贴海报2000余张;通过主流媒体,对有关政策和参保流程进行详细解读;利用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银行APP 等平台,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知晓度,为政策宣传和实施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按照“市级统揽、属地管理,精准排查、不漏一人”的工作原则,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依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对65周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比对,依托公安户籍系统对65周岁以上城乡居民信息进行逐一核实,依托人口普查信息再次对常住、暂住65周岁以上城乡居民进行排查,逐户逐人建立电子、纸质档案。
按照责任分工,市县两级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推进相关工作。人社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抓好统筹协调、安排部署、上下联动、推进落实;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基金预算要求,足额落实财政补贴资金;税务部门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线上线下集中征缴,提高了参保登记数据比对率;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加班加点,为参保人员提供线上线下双服务,全力推进适龄城乡居民“基本险”和“补充险”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为1月25日前所有待遇发放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苏振恭 冯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