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召开应县木塔保护立法工作会议
5月25日上午,我市召开应县木塔保护立法工作会议,对启动制定应县木塔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云龙、副市长韩文让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任凯出席。
冯云龙指出,2016年6月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立法机构,建立立法项目库,拟定立法计划,制定立法相关工作制度,完成了《朔州市地方立法条例》《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三部基础性、程序性法规的制定工作,同时拟定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立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他强调,制定应县木塔保护条例,是我市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行使立法权,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应县木塔保护立法对应县木塔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供配套法律支撑、对应县木塔永久保护提供法律制度保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应县木塔保护立法各项工作。要由政府牵头,成立落实立法工作领导组;要成立起草组,负责条例起草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要广泛征求意见,力求使法规更具合法性、适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要重点把握好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环节,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应县木塔保护立法工作。
侯元指出,应县木塔保护条例是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除规范人大立法和议事活动外,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好这部法规对于我市今后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吃透情况,精准起草,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保证质量,确保年内完成此项立法任务。
韩文让指出,应县木塔不仅是朔州的历史文化瑰宝,而且也是我国乃至世界的历史文化遗产,多年来,我市在应县木塔的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亟待用法规来进一步加强保护。市政府将加快推进应县木塔保护条例立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同时加强立法起草过程中的衔接、协调、沟通、配合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文/ 李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