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工商局南郊分局关于对拟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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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4日发表
为更好地规范我市广告发布登记工作、大同市工商局南郊分局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经广告发布单位自愿申请,南郊工商分局复审,拟对以下1家单位准予广告发布业务,现将单位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单位在广告经营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
一、拟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单位名单
1、大同市南郊区广播电视台:
单位性质:事业 法定代表人薛存瑞,现拟准予南郊之声凤凰音乐广播FM100.8、南郊之声大眼睛新闻广播FM1040等2个媒介依法从事广告发布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5月9日。
二、公示时间
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5日,共7天。
三、受理电话0352—4506890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郊分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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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2:31: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