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组织收听收看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太原市反馈督查情况电视电话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太原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月28日向太原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我县在阳曲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裴耀军,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京京,县领导杨昆、吴英志、武晓俊、段燕临、范旭宇、郭志红、马有利、申彩萍及各乡镇、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督察认为,近年来,太原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政治责任,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改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市、县、乡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压实了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2021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占比为61.4%,稳定消除汾河流域国考断面劣Ⅴ类水体,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分列太原及周边1+30区域前三位。
督察要求,太原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山西******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落实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持续深化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要重点关注环保责任落实、产业结构优化、焦化行业环境问题整治、清洁能源替代、公转铁推进、扬尘污染管控、河长制落实、煤矸石处置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问题。要抓住抓好重点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落实,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攻坚克难,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对不履职、不作为、责任缺失等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
督察强调,太原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问责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会议指出,督察组工作评价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指出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整改要求科学合理、明确具体。对督察反馈意见一定照单全收,全面落实、坚决整改。要提高站位抓整改。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调研山西***精神,切实把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回应、事事见落实、条条改到位。要动真碰硬抓整改,要全面统筹抓整改,要压实责任抓整改,努力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生态环境保护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还集中观看了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警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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