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凤城分局饮用水源地划分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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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2日发表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拟对大堡乡等16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环境信息公开要求,现对该16处饮用水保护区划分情况进行公示。
爱阳1号
爱阳2号
爱阳3号
白旗
大兴镇
边门
弟兄山镇
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大堡村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凤城市草河街道保卫村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凤城市石城镇石城村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红旗
鸡冠山镇
蓝旗
四门子
刘家河
鸭绿江东汤镇东汤村河流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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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16:00: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