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县就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秀军一行来到我县,就《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凤山、副主任闫成民出席会议,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立法领域专业人员、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村(社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有关人员就《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作了说明。据悉,《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共计五章47条,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充分借鉴了各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先进成果,同时结合朝阳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际起草的。《条例》必将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条例(草案)》部分章节内容如何修改完善踊跃发言,并从完善体例结构、细化法律责任、加强宣传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建议。座谈会气氛热烈、征求意见成效显著,取得了质量和成果的双赢。
张秀军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感谢与会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指出,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好,发言质量高,市人大常委会将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归纳,进一步改进、完善《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张秀军强调,要提高认识,提升对文明行为的重视程度,既要注重提升道德修养,又要注重做事细节,要知行合一,让文明条例深入人心,见诸行动,切实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
(记者 ▏记者 赵越 李明杰 图片 ▏张默涵 通讯员 ▏宋立新)
[责任编辑: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