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河长孙爱军陈平签发第3号总河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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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9日发表
1月28日,菏泽市根据《山东省总河长第3号令
市第3号总河长令重点提出了3条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最大限度保障河湖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吃透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各级河长、各有关单位,全面抓好省总河长3号令的贯彻实施。二是加大力度,确保全部清零。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制定实施计划,落实推进措施、责任主体和工程所需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确保2019年汛前6个方面防洪隐患全部清零。三是强化监管,确保按时完成。各级各部门要严把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加强督察问责,确保任务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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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7:34: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