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复核失信记分事先告知书领取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工作方案(试行)》、《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评﹝2020﹞4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管理,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我局近期对环评文件进行了技术复核,无法联系到以下环评机构,请济南康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见到公告后,5日内与菏泽市生态环境局联系,领取失信记分事先告知书,根据要求进行申辩,联系不到的环评机构视为放弃申辩权力,我局直接下发通报并进行处罚。
有效期限: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
联系科室:环境影响控制科 电话:0530-7369023
2022年7月18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03:09: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