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展开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爱卫会获悉,从2007年3月至2009年12月,我市将用3年时间在全市农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乡村卫生面貌明显改观,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和农民的健康水平。
此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村容整洁、畜禽圈养为主要任务,其他工作目标包括:镇、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保洁队伍、环卫制度与措施配套健全,镇村容貌整洁,路面平整完好,排水系统畅通,垃圾日产日清,柴草堆放整齐,户厕清洁卫生,室内环境洁净,个人卫生良好。至2009年底,争取使80%乡镇、20%以上村庄分别达到青岛市卫生乡镇和青岛市卫生村庄标准。
活动中,将组织群众定期开展消灭蚊、蝇、鼠等病媒生物活动,以灭鼠为重点,防病保粮,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灭鼠覆盖率在95%以上。加快卫生改水步伐,加强自来水工程建设,自来水普及率在70%以上的镇,每年应按村庄总数的3%完成改水任务;自来水普及率在70%以下的镇,每年应按村庄总数的5%完成改水任务;已完成或接近完成自来水普及任务的镇,应加强村庄自来水供水管理,确保供水系统运转正常。此外,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新建或改建步伐,凡新建厕所必须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递增3%;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等。
整治活动的实施范围是五市和城阳、崂山、黄岛三区所辖镇、街道办事处驻地及所属村庄。今年4月至12月,各区、市将分别选择两个不同类型的镇或办事处进行试点,各镇(办事处)再分别选择两个不同类型的村庄试点。2008年1月起,在全市农村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