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为创业人员发放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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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6日发表
为深入落实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全民创业,我区积极为创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从2014年起,对各类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企业法人或者为员工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2014年,全区共有1210户小微企业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共有969户符合条件,共发放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9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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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0:39: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