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为切实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工作,防止脱漏管,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今年以来,临洮县司法局积极践行刑罚执行“治本安全观”,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以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有力的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矫正流程,严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严把社区矫正入矫关,统一制作《社区服刑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进一步明确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权利及必须遵守的相关监管规定。规范入矫谈话,全面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为建立矫正小组,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奠定基础。将入矫誓词和解矫誓词的宣读环节充实到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和解矫流程中,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维护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是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依法规范刑罚执行行为。重点抓好审前及拟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前社会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级别审批、报告、外出、迁居、警告处罚、提请撤销缓刑等重点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完善工作台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有据可查、全程留痕。
三是积极践行“治本安全观”,严格落实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制度。教育学习注重内容的针对性,以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为基础,同时加强警示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全面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并将考试结果纳入季度考评,以考促学,确保教育学习取得实效。在落实公益劳动制度过程中克服公益劳动基地少,公益劳动仅停留在打扫乡政府大院的现状,结合每年全县开展春季义务植树,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全域无垃圾等活动组织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投入其中,美化了环境,也净化了心灵,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肯定。
四是开展监狱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临洮县在全市率先开展了监狱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邀请监狱民警对全县严管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充分发挥选派监狱警察在执法经验、执法身份、桥梁纽带三个层面的执法优势,实现“墙内监管”向“墙外矫正”的有效延伸,助力临洮县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狠抓队伍建设。以“严管即厚爱”为理念,加强业务督导、交流和培训,对照规定“号准脉”,列出整改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有力的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严格落实司法部“六不准”,通过通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相关案例,组织观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赴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等方式,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自我防范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确保了依法严格规范履行职责。
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使用,严格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管流程和监管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实现了从“人防”到“技防”的飞跃发展。今年,通过采取手机定位加电子腕带定位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筑牢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电子围墙”,切实做到了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全程监控、动态管理、刚性约束,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切实解决了社区矫正监管人员少,社区服刑人员多,流动性大及***管理难等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七是积极争取,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借力基层自治组织发挥本地网格化优势,积极整合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资源和社会力量,将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吸收为矫正小组成员,利用村(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争取社区服刑人员家属、邻居、亲戚、朋友参与社区矫正。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疏导,减少社区矫正对象潜在抵触和戒备心理,提高矫正效果。建立健全以司法行政、综治、教育、财政、民政和人力社保部门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就学、低保、五保、危旧房改造、扶贫贷款等困难和问题,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更好的进行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八是不留死角,开展“两类”人员涉黑涉黑线索排摸工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洮县司法局立足本职,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力度,采用多排摸、重教育、抓承诺的模式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管理,从源头上杜绝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参与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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