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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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3日发表
为了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确保城乡饮水安全,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布局农村饮水水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发展规模集中供水”的规定,在市政府、市水务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区于2018年10月2日启动实施了涂家垴至梁子岛供水替代方案。该工程投资1610万元,安设给水管网约13km,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机构进行施工,于2018年12月15日完工并通水,且已经过验收,梁子岛自来水厂也同步关停。
特此公示。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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