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修订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恩施日报讯(通讯员张欣)为配合《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恩施州政规〔2018〕4号)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州评标专家管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报州政府法制办审定、州政府同意后,于8月28日以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名义下发。
新修订的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提升了评标专家准入条件,将专家准入条件由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并具有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提升为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取得中级职称三年及以上),并将评标专家准入年龄由68周岁以下修订为65周岁以下,通过提升评标专家准入条件,提高评标专家素质;明确了评标专家入库审核程序,办法规定:评标专家通过公开征集,采用单位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并进行相关培训后确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健全了评标专家入库管理机制;加大了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力度,在对评标专家进行日常考核基础上,依据《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办法》对发生不良行为的评标专家进行量化记分,加大评标专家量化考评力度,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执业标准。
责任编辑:覃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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