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四式并行促进干部人事档案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福泉市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以“制度式”“地毯式”“订单式”“联合式”为抓手,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建”“管”“用”,不断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 “制度式”管理,确保档案工作平稳有序。结合福泉市实际,印发《福泉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细则》,全面理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全方位构建从严管档工作体系。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9+4”工作制度,“九项基本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材料收集制度、整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和移交档案归档制度),规范使用“一单三册”(档案转递单、出入库登记册、查<借>阅登记册、收集材料登记册),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根本保障。 “地毯式”清理,确保档案归口统一管理。由组织部门牵头,统筹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等管档单位对全市7000余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登记。按照档案管理权限,明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4个管档单位职责,规范核清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登记材料缺失等情况,健全干部人事档案台账,按程序进行移交和转递,对全市7000余卷干部人事档案实行归口管理。 “定单式”反馈,确保档案材料规范完整。各管档单位“一对一”反馈档案缺失材料“清单”,对档案材料缺失的持续运用市档案馆查找、所在单位查找、干部个人查找“三查找”方式,补充完善材料。加强档案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干部违纪违法、审计督查等方面档案材料,动态掌握干部真实信息。全市补齐档案缺失材料18000余份。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的,充分吸收借鉴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经验做法,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分析研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联合式”审核,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联审”实施办法,联合干部档案主管单位、干部选任机构、考察组等对拟提拔或重用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审核责任。对档案未审、材料不全、认定有误、“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坚决暂缓任用,切实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全面服务干部工作“五个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