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隽政发〔2015〕11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通城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通城经济开发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千百年来劳动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是地方文化长期积淀的结果。挖掘、保护、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要求及《湖北省非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切实搞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现将我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如下: 传统音乐:《应锣应鼓》 传统音乐:《佛岭锣鼓》 民间习俗:《正月十五赛锣赛亮》 民间习俗:《祭祖》 传统美术:《泥塑》 传统美术:《竹编》 传统美术:《石雕》 传统技艺:《麦市豆制品》 传统技艺:《甑蒸糕》 传统技艺:《龙灯制作》 传统技艺:《豆豉制作》 2015年1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