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君镇强化驻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监管责任
应城网1月10日讯(通讯员张应伟 特约记者周晓华):1月9日上午9点,郎君镇十屋村报帐员鲁运华拿着近两个月村里的5张开支条据,到镇办公室找驻村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吴荔和驻该村干部王斌,一一介绍每张条据的用途和村干部的意见,由于事先这5笔开支都向驻村干部请示过,且条据规范,经手人、证明人齐全,吴荔、王斌同志按镇里的规定签字。 村级财务状况历来是广大农民关注的热点,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干群关系。近年来,农村财务虽然实施了村帐站管,但条据是否该报销还是村主职干部说了算,镇缺乏有效监督,依然存在理由不真实、管理不规范等隐患,导致部分村群众因财务问题上访、村主职因财务问题被查。 2016年11月,郎君镇新一届党委政府广泛吸取各地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先进经验,决定村级所有报销条据都必须经驻村干部签字,村里再出现财务违纪问题直接追究驻村干部监管责任。 驻村干部也有针对性的从四个方面帮助村里完善会计账务。坚持真实性原则。一切会计记录都应当做到有凭有据,真实可查。坚持合法性原则。支出要取得合法的票据,工程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村主职报酬奖励补贴要符合规定。坚持完整性原则。原始凭证完整,审批手续完整,村务公开内容要完整。坚持及时性原则。收集整理单据及时,处理会计事务及时,传递会计信息及时,村务公开及时。 实施驻村干部对村级条据核实审批制度,强化了村干部与驻村干部的联系,促进了驻村干部对村级事务的参与,形成了村干部开支前报批,驻村干部事中参与监督,驻片领导事后审核签批的开支条据管理模式,有效避免了村级财务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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