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管局推行财务公开一二三四
今年上半年,区建管局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以财务公开为主线,以日常公用经费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财务公开试点工作。
一是健全“一个制度”。结合全区建设工作实际,从规范机关财务管理着手,在完善原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遵循“集中资金、预算管理、二级核算、按月审核、自负盈亏、管理公开”的基本原则,制定了《区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二是实行“二级公开”。每月8日,凡涉及全局性的收支项目和科室的每月各类收支费用总额,必须面向全局公开;科室各项开支费用明细必须在本科室内部公开。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设立公开栏和意见箱,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三是强化“三个环节”管理。在二级公开中,不断增强财务预算、审批、核算三个管理环节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年度预算由各科室负责人及职工代表参与,科室财务人员集中办公,共同编制,并报局党组进行审定。审批实行行政“一支笔”审批与集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全局所有开支每月20日由财务集中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经局长审批后方能履行财务结算手续。核算依照法定日期,由局财务室对各业务科室集中统一核算,大额(超过1000元)开支由局财务直接支付。
四是做到“四个注重”。注重赋予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否决权。注重公开形式程序化,依照程序,确定每月8日为公开日,每月20日为集中审核日,每月28日为集中核算日,注重公开反馈意见,注重以公开促工作。(梁辉 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