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子湖区第三批无疫情村(社区)的公示
区防控指挥部根据无疫情村(社区)创建实施方案规定,从严把握“疫情零发生”(从申报之日起往前推算 14 天以上无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4 天以内无一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发热病例、密切接触者等“三类人员”的未解除者)和“防控全到位”(实现封闭管理、摸底排查、卫生消杀、服务保障、组织发动、宣传引导“六个到位”)两个基本标准,在各村(社区)申报,各镇、梧桐湖新区初核的基础上,于3月14日认定70个村(社区)为梁子湖区首批“无疫情村(社区)”,3月17日认定6个村(社区)为梁子湖区第二批“无疫情村(社区)”。经过各村(社区)第三轮申报,各镇、梧桐湖新区初核,区防控指挥部审核评估,拟认定1个村(社区)为梁子湖区第三批“无疫情村(社区)”,现公示如下:
梧桐湖新区(1个):梧桐湖社区
公示时间为1 个工作日(3 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梁子湖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署名,以便核查落实。
联系电话:0711-2412159
梁子湖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