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平安荆门
今天,是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这个始于2009年的纪念日,有些沉重,但必须铭记和警醒。
8年前,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造成近7万人死亡,1.79万人失踪,堪称国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灾难。灾难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灾难也让人类更加懂得对生命的尊重,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团结与坚强。
铭记灾难,是为了更好地防患于未然。生命至上,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不仅将防灾减灾的概念更加具象化,而且将城市安全发展放在了一个新的高度。
城市,是人类集居的地方,城市安全既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又是城市发展的基础。然而,我们生活的城市却存在这样、那样的安全隐患:时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难以防控的公共卫生事件,火灾、水灾、车祸……灾害带来的后果不仅是对人类生命和健康的损害,也是对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危害。在灾害面前,容不得掉以轻心,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切实提高对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把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不能只强调经济增长,以破坏环境资源、忽视群众生命和健康为代价。
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包括人与人的和谐。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改变的。破坏自然规律必然受到惩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方面要求我们主动适应自然,在正确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开发自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求我们增强防范和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做好了防灾减灾工作,当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加强减灾防灾工作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防灾减灾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是政府职能的应有之义。要克服重救灾轻防灾的倾向,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切实提高应对各类灾害的能力。
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建设防灾减灾队伍、提高突发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关系到全市社会安定、关系到人民群众幸福。我们要始终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提升指挥调度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公众避险能力、快速救援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