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省序号第9项)完成情况公示
按照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报送我市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荆环督改指文[2017]6号)要求,现将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江汉平原水网开发利用各自为政,争相建坝建闸,拦污水、引清水,水生态系统碎片化严重。
二、整改目标
实现流域水网畅通,防止污染物长期累积导致开闸排水时影响下游水质。水网控制性涵闸建设实行水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归口统一审批,杜绝争相建闸分割水网行为。
三、整改措施
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规范入江入河排污口。推进生态补水工程、江河湖连通工程,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加强河湖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和优化调度,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科学实施调度,充分发挥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的综合效益。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依法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河流湖泊保护和生态修复。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了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抓好抓实,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的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将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乡镇(管理区)进行年度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基础研究,夯实工作基础。近几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基础研究,完成了《监利县水资源调查评价》、《监利县地表水功能区划》、《监利县湖泊保护规划》、《年度水资源公报》等技术成果,目前正在开展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生态水位核定等编制工作,从技术层面为水资源管理夯实了工作基础。三是建立制度措施,完成目标任务。建立了用水总量控制制度。通过推进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等措施确保用水总量低于控制目标。建立了用水效率控制制度。通过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进节水技术改造等措施努力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通过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措施,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
2、推进水系连通体系。为了解决我县南部地区部分乡镇湖泊洪涝标准偏低、水资源利用形势紧张、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推进老江河-东港湖水源互补、水质共建,切实提高沿湖地区水资源涵养条件,该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7年11月已由监利县发改局进行了批复,现在正进行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
3、科学制定调度方案。我县制定了《监利县防汛抗旱调度预案》和《四湖总干渠监利县沿线涵闸水资源调度运用方案》。四湖总干渠全长51.***公里,两岸共有涵闸110处,四湖流域沿总干渠、西干渠涵闸实现分级调度。福田寺防洪闸、福田寺节制闸由市级调度,桐梓湖闸、幺河口闸由县级调度,其他涵闸由各乡镇调度。
4、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我县共有排灌渠道6919条,总长11284公里,纳入河湖长制度考核骨干渠道444条,全长2748公里,已列入省政府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19处。2016年12月1日,出台了《监利县全面实施“河湖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已落实完成。今年6月,组织全面乡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河湖长”制度管理队伍专业化培训。按照上级要求,我县于今年7月初完成了“一河一策”、“一户一策”共计444条渠道资料的收集,完成了县乡两级方案编制,明确了各级河长的职责,成立了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建立了部门联系会议制度。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1月19日-2017年11月25日,共7天)向监利县水利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冉军垓 电话:0716-3262589
承 办 人:夏巍巍 电话:0716-3273***6
2017年11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