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NRD1801206号建议的答复
汪圣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的建议”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三级法律顾问体系,发挥法治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法律顾问覆盖率大幅提升。2014年,区政府办下发《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的实施意见》,区司法局牵头法律顾问工作。2015年区委、区政府聘请第一届法律顾问14名,全区政府部门、街道、园区、国资集团69家单位法律顾问聘请率73%。截至目前,区委、区政府已连续7年聘请法律顾问团,现有法律顾问25人,31家政府部门、10家街道、12个园区、10个国企集团法律顾问聘请率100%。全区201家村(社区)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是法律顾问管理逐步制度化。区局每年开展全区政府部门、街道、园区、国有集团、村居法律顾问备案工作,对各单位法律顾问开展实时监测,针对法律顾问备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情况通报,有效督促法律顾问工作高质量开展。规范法律顾问经费使用,调整了《江宁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经费管理办法》,规范法律顾问费用支付。2020年制定下发《进一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施意见》,指导各单位加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
三是法律顾问服务成效更加明显。近年来,政府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紧紧围绕政府部门决策部署,解难题、出良策,深入参与顾问单位决策事项,提升部门依法行政能力。2021年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355次,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服务1307次,街道法律顾问服务2573次,国资集团法律顾问服务2496次。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化,每月现场服务不少于8小时,并落实服务打卡制度。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合同3466件,出具审查意见674份。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宣传1131次、咨询1754次、调解794件、案件执行59件,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效。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全区法律顾问制度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推动法治江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区司法局正在牵头草拟《南京市江宁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接受指派、案件调查、集体研判、书面意见、复核等流程,确保工作经得起复查,经得起检验,为全区法律顾问做好榜样、当好表率。强化法律顾问考核激励机制,积极借鉴目前已经比较成熟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以费用补贴为杠杆,以表扬手段为价值激励,建立和规范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有效机制,调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部门考核,倒逼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研判本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计划和任务职责,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研究制定《江宁区村居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建立考核、追责机制,依托司法所指导各村居做好法律顾问的聘请、考核奖惩和淘汰退出工作。
(二)加强培训交流,提高履职能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培训交流机制,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定期例会和不定期座谈交流,帮助政府法律顾问熟悉行政管理方式和政府运作程序,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履职能力。完善法律顾问集中会商制度,对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公共事务、重大社会危机事件开展多人会商,共同研究。建立政府“法律体检”制度,由政府法律顾问每年度对参与的政府法律事务进行回看,分析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提出修正、完善、预防等建议。
(三)培育优秀法律人才,提高行业水平。三级法律顾问成员绝大部分为律师群体,提升律师行业专业化水平直接关系法律顾问服务满意度。区司法局将依托法律服务产业园继续落实“法律英才创聚江宁”计划,吸引全国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入驻产业园,推动人才汇聚,促进产业聚集,激励本地法律服务业水平提升。同步深入推进公职公司律师制度。强化各单位法治人才引进、法治体系建设工作,做到法律顾问有专门机构及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对接,确保法律顾问在推动依法决策、依法开展公共服务和依法维权等方面真正发挥作用。
(四)统筹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区司法局牵头,发挥依法治区办、法治宣传办职能,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计划,组织政府机关、街道、园区等部门法律顾问按“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牵头各执法部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动员各单位组织法律顾问开展全区法治服务工作,进园区、进街道、进社区、进商会、进校园开展群众咨询、法治宣传、法治体检、法律培训工作,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衷心感谢,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法律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
2022年7月25日
抄送:区人大人代委、区政府办、东山街道人大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