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五措并举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猇亭区民政局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到位。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重度残疾人本人未享受全额的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对家庭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实施单独立户、全额保障;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的重点救助。
二是供养条件逐步改善。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并根据残疾人身心特点,提供适宜的基本康复和照料服务。
三是积极给予医疗救助。将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集中收治,并提供门诊救助。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取消住院报销的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额度。
四是及时解决临时困难。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切实保障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五是大力实施专项救助。全面落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纳入全区精准帮扶贫困残疾人有针对性实施救助。(猇亭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