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展现新作为
近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召开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县工商局起草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不日将下发实施,这标志着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由工商主导向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转变,也是工商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体现。
《意见》围绕证照衔接、后续监管、组织保障三个方面确定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做好工商登记和许可审批有序衔接的工作机制。先照后证改革涉及工商部门及十几家许可审批部门,证照衔接是关键点。改革转换过程中衔接的好,才能放得开、管得住。工商部门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承诺制度、后置审批事项告知制度、许可经营项目规范登记制度、禁限目录有机衔接制度等措施,加强对先照后证主体的宣传、引导、教育和服务,提高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规定了依托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交换、共享、登记信息的流程和时限要求。对许可审批部门,从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前指导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是明确了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的制度措施。先照后证改革的核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后,除了原来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之外,还将出现一种新的违法经营类型 有照无证经营。因此对有照无证主体如何实施有效监管,是新制度下的监管新挑战。为应对新形势、新问题,避免监管缺位与失位,确定了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执法联动、相互配合、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注重以信用监管手段增强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能的要求;同时,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倡导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
三是明确了加强改革组织保障的各项机制措施。为加强对改革的统筹协调,切实提升改革效能,确定了建立全县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并从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督查问责、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意见》的实施,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深化全县商事制度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五峰打造投资洼地贡献工商力量。
(通讯员 杨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