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833万元惠及84万人次
本网讯(通讯员 田华)根据湖北省发改委、国家调查队湖北调查总队发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统计公报,宜昌市1-3月份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20.5%-24.3%,继续达到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条件,根据《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启动2020年3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宜发改价调[2020]36号)精神,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退伍军人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继续联动,3月单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00618元,补贴对象21345人,一季度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8332569元,惠及84088人次。从一季度起,价格临时补贴政策呈现出以下四大特点:
一是补贴标准更高。自2020年3月份起,以当月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执行期限持续至2020年6月。其中,3月优抚对象330元/人、城市低保对象330元/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661元/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656元/人、孤儿1058元/人。
二是补贴范围更大。为确保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市从2月起将新冠肺炎患者特别是有亲人罹难的家庭、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四类人员纳入价格联动临时补贴范围。新增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按照相关文件公布的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标准和当期物价指数进行测算。
三是补贴方式更多。为尽量减小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月份在发放规定的价格补贴之外,对困难群众分类别发放了一次性价格补贴和米、油等物资爱心礼包。
四是发放流程更快。县民政局、县退伍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发放流程,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自文件出台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各类对象个人账户中。
据统计,2020年1月全县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2719713元,补贴对象21479人。2020年2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9212238元,补贴对象412***人次;其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112018元,惠及21415人;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5930300元,惠及18787人;发放爱心礼包价值169920元,惠及1062人。2020年3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00618元,补贴对象21345人。
(来源:三峡秭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