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粮食局)关于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联合印发的夏财产〔2021〕4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粮食行业实际情况,我局对申报的两个产粮大县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决定对专项用于粮食企业收购、储备、加工生产和配套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共104万元奖励资金进行如下分配。
1、江夏区粮油收储总公司作为我区唯一的国有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承担我区储备粮安全的工作主体责任。为强化企业仓储配套设施建设,在企业自身仓储建设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按照产粮大县奖励范围要求,本着提升储粮设施质量,稳固储粮安全的原则,将奖励资金向收储总公司项目适当倾斜,给予奖励资金60万元。
2、民营企业武汉桂山香米业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添置设备,修整场地、建设厂房共投入资金258.8万元。为周边约700户农户粮食烘干提供服务,节省了农户劳动时间,降低劳动强度,同时,有效提升粮食收获质量,创造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扶持我粮食加工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按照产粮大县奖励规范,给予奖励资金44万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