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永兴春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麻花(红糖味,规格型号:500g/袋,生产日期:2020年7月26日)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9日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市岳麓区为群明便利店当事人生产的产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出具‘小麻花(红糖味)’检验报告,编号:№2009054009 1份,结果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食品生产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的成品库中未发现上述批次成品,上述批次产品共生产18箱(20袋/箱,500g/袋),已全部销售。
当事人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罚款2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该单位自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更换生产使用的食用油,导致产品过氧化值超标。该公司针对上述原因,已采取措施加强了生产工序等关键环节控制,加大了原料检验和成品出厂检验控制措施。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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