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纪委出台内部监督办法管住自己人
黄冈新闻网(黄冈日报)消息(通讯员方圆 余昭宇)4月10日,罗田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印发《罗田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增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表率意识,确保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该《办法》列举了监督内容,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社会道德和社会管理秩序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30多种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列举,确保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触“高压线”;确定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内部监督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分管副书记主抓,分管委员协抓,干部监督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层层负责制度。同时,建议采取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约请有关人员个别谈话、组织互查和抽查等监督检查方法;明确了责任追究,对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进行处理,对不够纪律处分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并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应该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