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民政局2016年落实省市实事完成情况公示
2016年,涉及石峰区民政局的实事内容为:一确保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5000元/年;二是确保全市城镇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30元/月;三是确保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130元/年。现将实事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确保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5000元/年。
目前我区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达到5490元/年。
二、确保全市城镇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30元/月
目前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由上年度的月人均补316.5元提高到331.8元。
三、确保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130元/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由上年度的月人均补差166.6元提高到171.7元。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12月8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向区实事考核办反映。
联系方式:
区考核办地址: 响田路石峰区政府大院3楼
邮编:412005 联系电话:22629606
区民政局地址: 响田路石峰区政府信访大楼4楼
邮编:412005 联系电话:22232637
举报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石峰区民政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