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获评市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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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7日发表
近日,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炎陵县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得到通报表扬,被评为全市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以来,炎陵县人民法院在认真开展审判工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对外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博、手机报等各种平台,全面、及时、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将该院的工作动态、司法改革成效、工作经验总结、先进集体和法官事迹向社会进行全面报道。全年,宣传稿件被《人民法院报》采用15篇,光明网、人民网、中国法院网其他国家级网站媒体采用11篇,省法院网采用71篇,《株洲日报》采用5篇,宣传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该院通过各种渠道广泛进行宣传,为社会了解、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高案件质量提供了强大动力。
[责编:彭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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