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人民法院开展强制腾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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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7日发表
11月25日,茶陵县人民法院组织县执行局全体干警,在被执行人家属、社区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的见证下,依法强制腾空被执行人房屋,坚决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
本案为一起民间借贷系列纠纷,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县人民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位于县云阳街道交通社区金鑫国际商城2006号房屋予以查封、评估、拍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限被执行人在2021年11月20前将该房屋予以腾空,逾期拒不履行的,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腾空。
执行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房屋一一清点财物,并拍照取证。最终,被执行人的家具及其他物品等合法财产逐一登记在册,并全部完好交付保管,房屋顺利完成腾空并交付竞买人。此次行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以强力打击,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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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21:14: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