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资助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扬州府办发【2018】36号),现就做好2021年底人才住房保障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人员:
1、申报对象:
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职引进到我县企业工作;
⑵、引进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⑶、来我县工作前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⑷、在我县首次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2、申报材料:
⑴、《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首次申报表》(***1);
⑵、《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人员汇总表》(***2)
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企业需加盖公章;
⑷、首次至申报时的社会保险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二、再次申报人员:
1、申报对象:已经享受租房补贴、未满资助年限且符合继续资助条件的人才
2、申报材料:《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再次申报表》(***3)、租房补贴时间段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三、申报时间:截止为2022年3月31日
四、申报地点: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联系电话88270361,联系人:罗秋玲
注意:此项人才租房补贴与我县人才资助不同,是由扬州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市财政按每月500元发放,并连续资助三年,请各企业按照通知进行排查下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抓紧时间申报,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谢谢!
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人员汇总表—***2.xlsx
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再次申报表—***3.xlsx
宝应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