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众诚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套水处理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名称 | 分类 | 发文日期 | 文号 |
01443298X/2016-00280 | 综合计划科 | 关于扬州众诚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套水处理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批复 | 2016年12月5日 | 宝环验〔2016〕125号 |
扬州众诚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100套水处理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16年11月14日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宝应县黄塍镇工业集中区朝阳路1号,占地面积70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2015年8月委托宝应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年产100套水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8月获我局审批(宝环审批【2015】106号),同意建设。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黄塍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焊接废气产生量较少,车间内安装排风设备,加强车间通风。
(三)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了隔声、消声、密封等措施。
(四)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液压油、切削液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排污口的设置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
(六)本项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七)本项目无酸洗、磷化、电泳、喷塑和喷漆等表面处理工序。
三、验收监测结论
公司提供的由宝应县环境监测站编制的《扬州众诚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套水处理设备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宝环监验[2016]0***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厂区污水总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排放浓度符合《宝应县黄塍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设计水质》接管水质标准。
(二)噪声:厂界外噪声监测点测得昼间噪声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
(三)废气:厂界下风向测得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扬州众诚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套水处理设备项目验收合格。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宝应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宝应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