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庄镇四个一压实党风廉政建议主体责任
为开创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哲庄镇“四个一”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召开一次会议。哲庄镇组织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学习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精神,近期市、县下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等文件精神。会上镇党委书记分别与各村(居)党支部、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为镇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签订一个承诺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严守作风纪律承诺书》,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承诺严格遵守县纪律作风十严禁规定,全镇104余名干部签订《严守作风纪律承诺书》。
开展一次节前约谈。镇党委组织纪委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节前约谈本镇分管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等工作的人员,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组建一支督查小组。 组建由镇纪委牵头,其余部门参与的督查小组,紧盯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四风” 问题,扎实开展明察暗访,对监督检查发现、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时组织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