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城将构建大城管体制部分市级负责权限将下放至区级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泰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构建“大城管”体制,市、区两级将明确分工。其中,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户外广告管理等由市级负责的审批权、执法权下放至区级。
意见指出,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费随事转、权责配套”的原则,科学界定市、区两级职责权限,构建市、区分级负责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区分工,泰城城区范围为东起博阳路(省庄文化路)、西至京台高速公路,北起环山路、南至京沪高速公路区域,面积约122平方公里。市、区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在城市管理方面,市级管理部门负责城区已建成的主要道路、广场、公园、主要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主要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城区已建成的主要道路、广场、公园、主要河道等范围内的市容市貌、广告牌匾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区负责市级管理以外的城区一般道路、广场、公园、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广告牌匾、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城市建设方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组织实施。市级负责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园、主要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作。各区负责市级管理以外的城区一般道路、广场、公园、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作。
意见提出,构建“大城管”体制,实施精细化管理。将进一步加快建立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各管理单位为主体、以数字化城市服务中心为核心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快速反应体系和人性化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小事在网格内处置、一般事件由中心协调解决、大事上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决策”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