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威海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高区、经区科技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威海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托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等单位,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期为三年,期满按规定进行验收。为确保组建计划顺利实施,现要求如下:
1、签订任务书。各主管部门组织依托单位填写《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任务书》(一式六份),经你们审查后,于10日内按照技术领域分别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农社科签订,并报规划与科技条件科备案。任务书作为工程中心建设、调度与验收的主要依据。
2、加强管理。各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工程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加强组建过程中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支持工程中心建设,及时解决组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着力提高工程中心工程化、产业化和开放服务能力,确保建设成效并按期验收。
***:2014年威海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名单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