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
4月29日上午9:00,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宜昌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王峥嵘介绍了宜昌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记者钱怡瑾 摄)
4月15日,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印发《宜昌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方案》,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
评选条件
凡宜昌市域内,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宜昌市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均纳入申报评选范围。
在以下五个方面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退役军人都可申报:
爱岗敬业。立足本职、敬业奉献,获得广泛赞誉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自主创业。创业创新、引领示范,为宜昌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见义勇为。临危不惧、奋不顾身,为保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
扶危济困。无私奉献、友爱互助,热心公益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社会美誉度高。
弘扬传统美德。孝亲敬老,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社会影响力广。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
4.发生违法案件,或受过刑事处罚。
如何申报
评选活动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为单位推荐申报,具体名额为各县市区和宜昌高新区至少推荐本辖区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2名,市直各部门(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1-2名。
具体评选
分4个阶段进行
组织发动:4月15日-30日
发布评选活动公告。4月15日,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印发《宜昌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
推荐申报:5月1日-31日
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对本辖区、本部门(单位)退役军人认真进行考评、筛选,将符合评选条件的退役军人事迹材料于5月24日前,报宜昌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办公室(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37号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评选审核:6月1日-30日
依次为初审、复审、终审:
1.初审。评选活动办公室通过实地走访、考察座谈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宜昌市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初审,筛选20名进入复审环节;
2.复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20名进入复审的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事迹,接受社会公众及网民投票;
3.终审。成立宜昌市最美退役军人评审委员会,对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10名宜昌市最美退役军人人选和10名宜昌市最美退役军人提名人选。
宣传表彰:7月1日-10月30日
主要通过3种形式进行:
1.全市发文通报表扬;
2.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最美退役军人榜单,并进行深入采访报道;
3.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据了解,此次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是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后牵头举办的首个大型评选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