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蓬溪县医疗保障局创建县级无烟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创建县级无烟单位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日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创建省级无烟单位实施方案
根据《蓬溪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蓬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健康蓬溪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印发〈蓬溪县2021年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蓬爱卫办〔2021〕5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组织开展县级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公共场所室内控烟工作的开展,保障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蓬溪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蓬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健康蓬溪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印发〈蓬溪县2021年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蓬爱卫办〔2021〕5号)文件要求,抓好控烟工作制度建设、禁烟标识以及控烟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等工作,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生活方式,确保我局创建“无烟单位”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将控烟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场所不摆放烟具,室内完全禁烟;
(四)设置室外吸烟区;
(五)明确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做好工作记录;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七)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来访者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八)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三、组织领导
根据创建无烟单位工作需要,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创建省级无烟单位控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督导及其他日常工作。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兼任控烟监督员,具体负责局机关各股室控烟工作。
四、工作内容与步骤
(一)学习培训、宣传动员(2021年6月)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控烟目标责任体系。按照《无烟政府机关标准和评分标准》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并建立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做到控烟工作有专人负责,各项职责有明确分工,各项任务有专人承担,确保如期实现省级无烟单位创建。
2. 完善制度建设,狠抓控烟措施落实。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控烟措施,加大控烟力度。
3. 积极开展控烟培训,加强控烟工作宣传。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下发控烟方案、控烟考核标准等文件,积极开展控烟知识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控烟戒烟知识,增强戒烟的意志和毅力。
(二)自查自评、全面整改(2021年7月)
1.按照《无烟政府机关标准和评分标准》,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自评,对本单位控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2.加强控烟戒烟宣传教育,设置控烟宣传栏,通过发放控烟宣传资料、开展控烟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烟草制品危害的认识,普及控烟知识、戒烟方法与技巧,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控烟工作,自觉远离烟草制品。
3.结合自身实际,指定六名控烟巡查员,加强巡查,坚决避免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内吸烟现象发生。通过第二阶段工作,力争做到在本单位所辖区域内无吸烟者、无烟具、无烟蒂现象。
4.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禁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落实奖惩制度,并将检查情况、奖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单位巡查员、监督员每月组织自查自评,并做好自查整改书面记录。
(三)克难攻艰,力争达标(2021年8月)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高标准、严要求,反复对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力争使本单位控烟工作走上自觉化、规范化、长期化管理轨道。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高(2021年9月)
根据前期自查自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自身不足,持续做好本单位控烟工作。同时,对本单位创建无烟单位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做好创建无烟单位迎检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健康课堂”等形式,加强控烟宣传,强化控烟知识培训,使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无烟单位创建做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局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要把控烟工作纳入今年工作重点内容,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无烟政府机关标准和评分标准》,坚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本单位创建成功。
(三)落实考评奖惩制度。对本单位在控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处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对问题较多的处室或多次违反控烟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