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近年来,我市全面强化水环境治理,坚持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和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力保障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以来,我市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把打赢“水环境治理攻坚战”,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在决策部署、制度建设、保障投入上充分体现生态环保优先,累计投入10多亿元用于大辽河、大清河、碧流河等6条主要河流生态治理项目建设,投资13亿元用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追本溯源,打好碧水攻坚战。我市设立“河流体检表”,开展“一口一策”“一河一策”整治,共计排查出入河排污口1000多个,逐一溯源整改。生态环境、住建、水利、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商,对全市主要河流进行现场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销号清单”,主动发现问题,督促属地政府加大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同时依托河长制,尤其是市级河长巡河,对辽河流域(营口段)、重污染河流、城市黑臭水体、渤海综合治理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系统实施水资源配置、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多类工程,推动河流水质逐步改善。
为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功能,各县(市)区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和接户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杜绝明渠取水,减少雨污混流。各工业园区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排放。目前,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有效解决了影响河流水质的突出问题。
我市还构建起立体化科技监测网络,采用无人机航拍形式对重点河流考核断面及排污企业进行无死角排查;实施河流水质多点多时段加密预警监测,采取“手工快监”方式,迅速查找河流重点污染区域,为河流精细化管控提供依据。
为打通基层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市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河流综合管控,动态排查问题,第一时间转交属地政府并***督办解决,建立健全河流管控长效机制,通过日常巡查、问题通报、智慧锁源、***督办,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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