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受理编号d2ln22)整改结果公示
苏家屯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五批
(2022年5月19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1 | D2LN202****00022 | 1.苏家屯区孔雀山路孔雀城开发商盗采地下水为小区居民供水,水质黑黄,重金属和大肠杆菌超标,不符合饮用水标准。2.孔雀城小区生活垃圾长期无人清理,堆放在葵松路规划馆附近300米。3.孔雀城小区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开发商使用水泵抽出后再倾倒在苏家屯农田和路边绿化带中。 | 苏家屯区 | 1.2021年4月21日,苏家屯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城市管理局到现场检查。本案件与第七批、第八批、第十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第十四批案件为重复案件。经核实,投诉水厂为沈水新城自来水厂,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胡家甸村。沈水生态科技创新城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4月在沈水街道胡家甸村西自行建设自来水厂,为孔雀城小区居民供水,无取水证。对于其未经批准擅自取水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于2020年11月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出具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等整改意见。为彻底解决孔雀城饮水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协调市水务集团和华夏集团推进自来水并入市政管网工作,该工程目前已进场组织施工,计划2021年8月底前竣工。并网后原供水水源不再使用。根据区卫健局提供的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其中锰(<0.1mg/L,标准限值不得超过0.3mg/L)、铁(<0.3mg/L,标准限值不得超过0.5mg/L)等重金属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总大肠菌群未检出。4月20日对用户家自来水进行了感观四项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无黑黄杂质。2.孔雀城小区内设有定点投放垃圾箱,小区居民的生活垃圾由华夏幸福物业沈阳分公司进行统一处理,负责每日清运。4月21日现场检查,该点位未发现生活垃圾。3.2021年3月前孔雀城部分住宅区污水未接入市政排污管网,由孔雀城小区物业雇佣沈阳聚诚清洁公司进行清淘,清淘出的污水由吸粪车运送并注入市政污水主管线,未发现排放至农田和绿化带现象。2021年3月孔雀城小区所有污水管线已全部并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孔雀城小区已不需要进行清淘并转运污水。 | 部分属实 | 1.经苏家屯区政府多方协调,对孔雀城地区实施管线接驳工程,已于2021年9月30日接入苏家屯区市政水源(大伙房水库)并通水运行,同时停用自备取水井。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对养殖场环境监管,确保无环境污染情况发生。2.苏家屯区政府安排区城管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物业公司对生活垃圾每日清运。区执法分局对该区域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弹,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苏家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苏家屯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2175128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芙蓉北街1号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